【导读】随着FBI宣布已经找到了第三方帮忙破解了那台著名的iPhone 5c,这场风波暂时告一段落了,但是在其背后盘旋的那个问题仍然如一个阴影一般环绕在我们所有人的头上:公众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到底该如何抉择?政府部门有没有权利为了维护(可能的)大众的安全与利益,去侵犯少数个人的隐私权?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辩论,并且可能永远也没有赢家。
为什么大众不愿意苹果解锁iPhone?
对于隐私的概念学界仍有争论,但它们毫无疑问的有着一个共同点:隐私是指当事人出于个人主张不愿意被外界所了解的信息,从启蒙运动依赖,隐私权就是自由、人权等美好词组的支柱。对大众来说,人们永远也不希望出自自己的信息未经允许就落入他人之手。这是一种最根本的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从传说中亚当和夏娃蒙上那片树叶开始,隐私就出现了,而且在文明的发展中变得愈发重要。
大众反对苹果帮助FBI解锁iPhone,无非就是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出现一种工具,可以轻易的破解他们手中的手机,并且获得其中的一切资料,毕竟虽然当时他们认为这种工具还不存在,但一种工具一旦被开发出来就难以再消失,而且人们难以保证这项工具永远只在“正确的人”的手里被“正确的使用”。人们希望自己手中的手机会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小角落,里面的信息时时刻刻都处在最安全的状态。这无疑是人们为了保护自己隐私而做出的可贵努力,但是事实上这样的反对起到的作用到底有多大?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自己的隐私和隐私权?恐怕很多反对者自己都没有想清楚。看到在最近的数次恐怖袭击后出现反转的民意(2月底有报道表示有51%的民众支持FBI解锁iPhone的意图)。连很多民众都没有想清楚,到底是应该坚决的维护个人隐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和利益让法律暂时凌驾于其上。
反对FBI解锁iPhone对隐私保护的作用有多大?
事件的尘埃已经落定,结果没有悬念:民众和科技巨头们的联手抵制没有对FBI最终读取嫌犯iPhone的信息起到任何作用,我们无从知道如果这场官司继续打下去会有什么结果。但事实是某家公司(传言是以色列的一家数据安全公司,但FBI和该公司都否认此事)仅用了八天就帮FBI解锁了这台iPhone,目前FBI仍然拒绝透露任何关于破解具体方式的信息,而苹果则整个处于一种懵逼的状态,据报道,苹果的律师正在寻找法律依据试图迫使FBI交出这个可能会影响无数iPhone设备的破解方法。
而纵观每位用户的日常生活,很遗憾的一件事是: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自己在生活中早已不知不觉将自己的隐私悉数交出,iPhone提供的保护,不过是一点自欺欺人的安慰罢了。
互联网早已遍地都是隐私
数字时代让人们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但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隐私危机。这个时代的特点就是除非你刻意避免,否则你所做的一切都会留下记录。比如在科技尚未发达的时候,一个人与另一人的对话如果没有当场被别人听见,除非当事人说出来,别人就永远也不会知道。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你在论坛发布的每一条留言,你在微博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永久保存下来,甚至有时即使你自己删除了过去的言论,它仍然会被保存在服务器里,随时可能被有心人利用。你浏览过的每一个网页,甚至每一次登陆网络时所处的位置都能被并不高深的技术手段所追踪。只是目前相关技术正被执法机关等政府部门列于管控之中,一般人很难得到。
有时你发布的某条信息可能并不会单独造成你的隐私被泄露,但如果他人有心进行搜集,很有可能从你长久以来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足以对你隐私构成威胁的信息。《无所隐瞒》的作者丹尼尔·索莱弗举过一个例子:“例如你买了本癌症方面的书,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能你只是对此感兴趣。再比如你又买了一顶假发,这也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但把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推断出,你是一个正在接受化疗的癌症病人。”还有令笔者印象深刻的知乎某大神通过王珞丹的数条微博推理并找到了她的住址(现已搬家)的故事。可以说:即使对于任何一个普通人来说,只要有足够的推理能力和足够的耐心都可以窥探出一个没有防范意识的人的许多隐私信息(而这样没有防范意识的人实际上非常多,甚至可能此次反对FBI的人中的很多都是。)如果政府机构想要窥探一个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简直是易如反掌。事实就是如此可怕。
我们该如何看待自己的隐私权?
既然数字时代个人的信息如此没有安全保障,我们是否该严加把守,防止自己的任何隐私泄露出去呢?很简单:没有必要,也根本不可能。强如苹果的加密防御,也被“第三方”轻松化解。在强大的政府机构面前,如果你想要完全保住自己的隐私,唯有一种途径:彻底切断自己与互联网的所有联系,回到一种上世纪80年代的生活,这无异于因噎废食,因为这样做的同时你失去的将会是互联网能带给你的无数福利和便捷。
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隐私”确实能让其制造犯罪的机会。策划各种案件甚至恐怖事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这也正是政府需要保留一定程度的“窥探公民隐私的权力”的原因:如果在任何时候都不触碰隐私,所有案件的调查都将几乎无法进行,更不用说提前预防。
那么,我们该如何确保自己的隐私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不被政府或其他个人及机构滥用,同时仍然能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种种便利?
我们能做的
只对值得信任的机构提供自己的隐私信息:很多人从来不看用户协议和隐私权条款,但实际上它们在当今的社会中非常重要。很多不重视、或者干脆对用户隐私另有所图的公司,其行为在隐私权条款中就已经可以初现端倪。并且,现在大多数公司的用户协议的重点都已经用加粗字体标出,打开用户隐私协议,从头到尾至少大致浏览一遍,即可对你要提供信息的公司有一个大概的预测,以决定是否要填写真实信息。尤其是当公司的正常业务也需要你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的时候。
及时更新手机和电脑的系统,尤其是尽快打上包含安全更新的补丁。很多时候,未被修复的漏洞是黑客骇入用户系统最好的途径。
了解一些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比如识别出和真正网站做的很像的钓鱼网站。通常辨别的手段是看域名,当然,如果系统安装有一些安全软件,在检测到你在访问钓鱼和诈骗网站的时候它们通常会自动发出警告。
我们应该敦促政府做的:
实际上一个正常运作的政府是不会随意查看某个普通公民的隐私的。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时候,才会要求获取特定人员的隐私信息——比如在一起枪击案对凶手的取证过程中。这时政府事实上确实是享有要求被调查公民提供隐私信息的权力的。但政府很显然不应该一直拥有这种权力,那如何避免这种权力被滥用呢?事实上,仅靠你我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改变什么的,但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促使环境向更好的方向改变。
1:完善相关法制:
这次案件中,政府引用的法律是美国第一届国会于1789年通过的《所有令状法案》(AllWritsAct)。这部法案赋予了法院非常广泛的权力来要求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为调查案件提供服务,比如要求保险柜工厂设法打开一个上了锁的保险柜等等。这条法案在过去的两百多年中已经被无数次使用了。但针对电子数据的解锁要求仍属首次。因此双方在对法律条款的解读上起了争执。苹果则认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第五修正案给予了个人拒绝提供对自己不利证词的权利。苹果相信写程序也是言论的一种形式。因此政府迫使苹果编写违反其主观意愿的程序性质就如同用暴力强迫公民撒谎,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行为。
但无论双方如何争论,始终是围绕着法律条款展开,这正是法制的目的:在围绕一件事的判断上,强势方和弱势方可以因为处于更高地位上的法律而处在一个公平的地位上进行争论。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约束政府的行为,在它不需要查看公民隐私的时候制止它。同时确保它在真正需要这样做的时候能获得相应的权力。
2:透明化的监督:
大众必须时刻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才能保证第一条的约束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极为容易,对政府来说也很容易监控,因此政府的行为必须时时刻刻公开,公众们对公权力的警惕也不能放松。
Trust,But Verify
这个小标题来自里根的名言,用在隐私上可以说是十分恰当的。诚然,即使我们做到了上述所有的事情,仍然不可避免隐私被滥用的可能。但我们也不应该因为这点就完全摒弃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我们必须在原则和务实之间做出平衡。怀疑精神是好事,可是如果因此拒绝所有新鲜事物,毫无疑问将是得不偿失的。我们只要保持信任,并且时时刻刻验证政府行为的透明和公正,信息时代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机会将远大于它的潜在威胁。